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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不仅解决了犯罪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刑事纠纷,还进一步恢复了犯罪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让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恢复,从而切合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但目前,学术界对刑事和解的研究仍停留在制度构建阶段,更多的是研究刑事和解的理论背景、发展历程、价值分析以及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和解的主持者、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等。对于刑事和解达成要素的研究少之甚少,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如何使得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解决刑事纠纷才是刑事和解最终的目的。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作为刑事和解的达成要件,在学界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关于赔礼道歉,出现在大家视野中出现更多的还是其作为民事责任的承当方式,而对于赔偿损失研究的关注点也是集中在民事责任领域以及其对刑事量刑的影响,关于二者在刑事和解实践中的研究甚少。本文通过对刑事和解的达成要件进行深入地分析,试图找出刑事和解程序各要件之间的联系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提高和解率。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我国刑事和解兴起的基础、刑事和解的概念以及刑事和解的功能进行深入的分析,通过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详细了解为下文对刑事和解的达成要件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整体上介绍了刑事和解达成的四项要件,并对其中存在争议较大的两项要件,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进行深入的研究,使得我们进一步了解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的内涵与概念、在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二者在刑事和解中的具体适用情况以及其在促进刑事和解达成过程中的程序价值。第三部主要是对赔礼道歉在刑事和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如赔礼道歉的自愿性、赔礼道歉的形式等,并为完善其在刑事和解中的作用提出相关建议。第四部分主要是分析赔偿损失在刑事和解中存在的问题,如赔偿损失的自愿性、赔偿反悔、赔偿方式等,同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