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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已经成为衡量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机构投资者作为发达资本市场的关键角色,能够对改善公司日常经营效率、提升上市公司绩效、稳定资本市场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国机构投资者在上世纪90年代发展缓慢,本世纪初在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国机构投资者规模、持股比例和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才得到了提高,在2005年形成了证券投资基金、QFII、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信托公司等多元化发展格局,但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
理论上,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资金实力更雄厚、信息获取渠道更完善、投资能力更专业、对风险控制意识更强;实践上,机构投资者哪怕在熊市背景下也能获得超额收益。一般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后,出于自身对投资利益的追求和避免股东权利受到侵害会从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公司治理中,理论和实践表明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提升公司的绩效。这一积极影响能够显著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改善我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还能使投资者转变投资理念,成为长期的价值投资者。然而,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所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能为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撑。
本文首先以有效监督假说、利益冲突假说、战略同盟假说为线索梳理了国外相关文献,紧接分析了国内不同学者的观点,了解最新研究动态和成果。接着界定了机构投资者概念,以及回顾其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和类型,定性描述了机构投资者影响绩效的动因和途径,从整体上把握了本文的研究问题,并据此,提出了本文的四个假设。接着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各个假设,并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模型回归分析、稳健性检验。最后根据回归结果,总结了本文的结论以及提出建议。
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绩效越好;机构投资者对大股东制衡度越高,公司绩效越好;机构投资者持股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有积极影响,其中对股权集中的国有上市公司绩效改善更明显。主要有以下贡献:
(1)研究内容的创新。通过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指出在股权集中度较高的上市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大股东会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而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减少中小投资者搭便车的现象,并且因为持股数量较多在股东大会上拥有话语权,能够与大股东形成制衡并且有效监督,甚至和大股东合作对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经营策略提出自己的建议,进而改善公司业绩。所以,当机构投资者通过持股参与公司治理后,反倒能和大股东合作从而发挥出股权集中度的积极意义,这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股权集中度较高的问题能提出现实的改进方法。为了区分该积极影响在国企和非国企之间是否存在差异。采用分组回归的方式分别对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能为国有和非国有公司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提高绩效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研究模型的改进。之前学者研究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两者的关系,仅仅只是把股权集中度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本文提出机构投资者持股后,股权集中度越高,越能发挥大股东之间的合作效应,公司绩效越好。为了完善模型,不仅把股权集中度(HERF)作为解释变量,还把股权集中度(HERF)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的交叉乘数项(INS*HERF)也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改进了回归模型。
理论上,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资金实力更雄厚、信息获取渠道更完善、投资能力更专业、对风险控制意识更强;实践上,机构投资者哪怕在熊市背景下也能获得超额收益。一般情况下,机构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后,出于自身对投资利益的追求和避免股东权利受到侵害会从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公司治理中,理论和实践表明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提升公司的绩效。这一积极影响能够显著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改善我国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还能使投资者转变投资理念,成为长期的价值投资者。然而,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所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能为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撑。
本文首先以有效监督假说、利益冲突假说、战略同盟假说为线索梳理了国外相关文献,紧接分析了国内不同学者的观点,了解最新研究动态和成果。接着界定了机构投资者概念,以及回顾其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和类型,定性描述了机构投资者影响绩效的动因和途径,从整体上把握了本文的研究问题,并据此,提出了本文的四个假设。接着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各个假设,并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模型回归分析、稳健性检验。最后根据回归结果,总结了本文的结论以及提出建议。
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绩效越好;机构投资者对大股东制衡度越高,公司绩效越好;机构投资者持股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有积极影响,其中对股权集中的国有上市公司绩效改善更明显。主要有以下贡献:
(1)研究内容的创新。通过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指出在股权集中度较高的上市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大股东会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而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减少中小投资者搭便车的现象,并且因为持股数量较多在股东大会上拥有话语权,能够与大股东形成制衡并且有效监督,甚至和大股东合作对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经营策略提出自己的建议,进而改善公司业绩。所以,当机构投资者通过持股参与公司治理后,反倒能和大股东合作从而发挥出股权集中度的积极意义,这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股权集中度较高的问题能提出现实的改进方法。为了区分该积极影响在国企和非国企之间是否存在差异。采用分组回归的方式分别对国有控股和非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能为国有和非国有公司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提高绩效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研究模型的改进。之前学者研究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两者的关系,仅仅只是把股权集中度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本文提出机构投资者持股后,股权集中度越高,越能发挥大股东之间的合作效应,公司绩效越好。为了完善模型,不仅把股权集中度(HERF)作为解释变量,还把股权集中度(HERF)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的交叉乘数项(INS*HERF)也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改进了回归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