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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任何一种婚姻家庭道德都与其所处的社会形态相适应,并随着一定生产生活条件的发展变化而变化。云南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地域的封闭,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以及受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双重影响,形成了各民族多姿多彩而又错综复杂的婚姻家庭习俗。本文从婚姻家庭伦理现代转向的动态视角,揭示了其发生的种种变化,指出其婚姻家庭伦理现代转向的过程就是对传统婚姻家庭伦理的变革和继承。
本文认为边境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伦理的产生有其特殊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使其至今仍既保留着大量早期人类婚姻形态,同时又随着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及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生演变。各民族婚姻家庭道德规范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色,其中存在许多与今天社会发展不合时宜的内容和成份,但也有许多汉民族不可亟及的优良传统道德,因此,我们应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其婚姻家庭伦理。
生产方式的改变,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等因素都影响和改变着各民族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在民族地区的确立和巩固,其传统婚姻家庭伦理也被裹挟着进入现代化的浪潮之中,进行着不断的更替和变迁。文章从婚姻家庭的发展变化入手,深入剖析了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边境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嬗变及面临的各种挑战,并从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等方面分析了这种发展变化产生的原因,提出我们应客观而公正地评价其婚姻家庭伦理。
文章最后指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伦理现代转向的实质是要在保有民族特色的同时,确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型婚姻家庭伦理,这种家庭伦理既是对民族传统家庭伦理中“古今共理”的弘扬,又是对主流思想文化的汲取,对国外婚姻家庭伦理中精华的吸纳,它必须体现时代性和民族性,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实现传统与现代,少数民族与汉民族,少数民族与国外婚姻家庭伦理文化的沟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在此基础上加工、改造、整合为具有民族特色的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婚姻家庭伦理,推动边境地区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