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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官制度是唐代后宫制度的重要内容。宫官制度的思想源于《周礼》,汉、魏宫中零星可见宫官身影。迨至两晋,等级分明的宫官系统已经出现。南北朝时期,刘宋、北魏各表一枝,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宫官制度并有所发展。至隋统一全国,采前朝旧仪,参考外官建置,建成等级分明、职责明确的六尚二十四司制度,成为唐代宫官制度的直接渊源。有唐一代,宫官制度的主体始终是“六尚二十四司”系统,职能建置大体如两《唐书》、《唐六典》等所记。仅玄宗时为彻底清除太平公主余党和武、韦女主主政的影响曾一度改革,“六尚”仅余尚宫、尚仪、尚服三局。但随着政权稳定、后宫规模扩大,至开元后期,又恢复到之前的六尚二十四司模式。六尚二十四司掌管后宫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但并非独立的后宫小朝廷,而是与外朝各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联系多以内侍省宦官为中介。除六尚二十四司系统外,文献和墓志资料中还多见其他未列于六尚二十四司之内的宫官职号和品级,表明唐代在六尚之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宫官群体。唐后期宫官制度虽在主体上仍沿袭六尚二十四司制,但与唐前期相比仍发生了一些新变化。一是出现了六尚宫官加外命妇封号的现象。史料所见唐前期加外命妇封号的宫官除作为中宗乳母的尚食高氏之外,多是武、韦临朝时期征召入宫的女性,她们被加封外命妇号极有可能与其原本作为外官妻母的社会身份有关。这一封授惯例之后可能蔓延到其他宫官,催生了唐后期对于六尚宫官的封授。二是在宫官和内官之外出现了特殊的“内夫人”群体。她们以外命妇封号为名,在宫内为皇帝生儿育女,行内官之实。至唐末,因时局动荡,宫人离散,这些本为皇帝配偶的内夫人们不得不抛头露面,承担出入宣传、充任内诸司使等事务性职任,表现出了明显的“宫官化”趋势。以内夫人为代表的皇帝嫔御的宫官化,成为五代时期内官系统与宫官系统相融合的滥觞。五代内官系统与宫官系统的融合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后梁之制不见史籍,大抵沿袭唐代,只是在规模和组织建制上或不完备。后唐宫官多沿袭六尚二十四司之号,同时出现梳篦、栉篦、衣服、知客等新职号,内官与宫官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后晋内职模式十分复杂,宫官系统与内官系统的融合程度远逾前代。后汉之制因史料之阙不明其实,或略承前制。至于后周,宫官职号状似回归唐代旧制,实仍以宫官兼行内官之事。同一时期,割据南方的南汉政权中亦出现了宫人兼任宫官与内官,乃至从宫官迁转为内官的事例。以上宫官制度的新变化进一步影响至宋代,宋代宫官可迁转为内官,宫官系统亦被划入内命妇系统。唐代宫官制度还在横向上影响了同时期的东亚世界国家。日本律令女官制度便是在唐制的影响下建立,并结合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作了一定调整。二者最大的差异在于唐代宫官奉仕后宫,服务于皇帝一家,而日本十二司女官奉仕天皇,是律令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一环。也正因此,日本女官与唐代宫官在来源构成、俸禄待遇、休假待遇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而日本在学习宫官制度乃至全部唐制的过程中贯穿的这一“因地制宜”的思想值得我们在研究中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