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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共享经济理念下的网约车,改变了传统出行方式,引领“互联网+交通”新业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16年7月颁布并在同年11月开始施行,标志着政府对网约车的治理步入有法可依的阶段。在共享经济理念下,网约车起到了优化市场配置资源、推动传统汽车行业改革、绿色出行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作用。但与此同时,网约车服务也存在着一系列治安风险,业态冲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风险,易被掌握行踪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妨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更严重的有侵犯乘客权益的风险,如严重暴力犯罪风险。因此,有必要对网约车的治安风险进行深入探究与风险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治安防控措施。本文以网约车的治安风险为研究对象,着重梳理我国网约车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并针对性的提出防控措施,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导言。首先,阐述网约车治安风险与防空体系研究的背景与研究意义;其次,梳理网约车及网约车治安风险的研究现状,从网约车、网约车的法律规制、网约车的治安风险与情境预防这四方面阐述现有研究取得的成果与尚存的不足;最后,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访谈法。第一章:网约车的界定与特征。首先,对网约车及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与传统出租车不同,网约车的特征有:一是闲置资源再分配,空闲劳动力再就业;二是提高出行效率,满足不同需求。第二章:网约车治安风险的界定、类型与特性。第一,对网约车治安风险进行界定,认为应采用“治安规范说”的视角来分析,同时也兼顾具有可操作性的“社会治安说”的风险,即网约车治安风险指违反刑事法律与治安行政法规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同时包含具有可操作性的危害行业规范、善良风俗的风险。第二,对网约车治安风险的类型从三个层面进行归纳,一是侵犯乘客权益的风险,有个人信息泄漏与滥用、严重暴力犯罪、侵犯财产权益、甩客行为导致乘客处于危险、性骚扰与信息骚扰,二是社会突发事件的风险,三是损害道路安全的风险,有非法营运风险、保险真空风险。从三个层面较为全面的分析网约车存在的治安风险。第三章:网约车治安风险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主要从三个角度分析网约车治安风险的原因,一是政府法律规制角度,原因有政府规制的不科学不合理;二是网约车管理平台角度,原因包括:乘客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网约车服务定位不合理、司机准入资格审查不严格与网约车管理平台消极投保;三是网约车的情境角度,原因包括:存在合适的犯罪目标、网约车的时空特性易导致司乘矛盾升级、女性乘客的易受害性与缺乏有能力的监控者。第四章:完善网约车治安防控措施。根据网约车治安风险的原因分析,从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首先,在政府法律规制层面,打破路径依赖、转变监管理念;降低真如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企合作型监管模式;完善网约车监管法律体系。其次,在网约车平台层面,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建立环绕式积极保护制度与去个人化制度相结合;完善网约车保险制度,强制保险与分阶段投保相结合;鼓励健全乘客与司机双向投诉与反馈机制;创新网约车平台管理技术。最后,营运车辆特殊空间的治安防控层面,从情境预防的四个角度提出网约车治安风险的防控措施,以期能够对网约车治安风险进行有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