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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通过何种方法来助力国企改革,提升国企管理效率,建立国有企业的行业领先地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自身都在深深的思考这些根本性的问题。而激励机制的引入,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能,而且它还有望激发企业人才的新活力。人才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而如何激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潜力,则成为解决企业发展动力的根本性问题。因此,高管的薪酬问题便成为撬动企业管理本质的一根重要杠杆,这也理所应当的备受世界各国学者广泛关注。本文在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宝钢股份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是如何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其效果如何,发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为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有效实施股权激励提供宝贵经验。本文首先对国有企业改革和研究国内外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绩效关系相关的文献进行了回顾与综述;其次对本文研究中所涉及的高管、限制性股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进一步梳理了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接着介绍研究对象宝钢股份的基本情况,分析企业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情况,选取会计指标和市场指标综合分析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效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宝钢股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高管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对企业业绩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实施效果并不显著。并针对影响实施效果的原因、问题从宝钢股份的内部调整和实施环境的外部优化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