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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河南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是统筹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事关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在赴相关试点省市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总结济源直管的经验得失,对我省直管县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借鉴省内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研究提出我省下步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飞速发展,目前的行政区划在很多方面已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一些相对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江苏等省份,破除行政区划束缚的呼声尤为强烈。关于省直管县的讨论和探索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并且在当前形成了新一轮高潮。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牵连众多的体制改革,众多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他们结合我国实际和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就其可行性,实施步骤等进行了反复试验和论证,并不断调整思路,以求更加全面深入的进行分析研究。现阶段,我国地方行政区划层级,除台湾、香港、澳门、海南和直辖市外,基本上是省(区)一市一县(市、区)一乡(镇)四级。“市管县”体制已成为全国各省(区)最基本的行政体制。这一行政层次模式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是从计划经济出发设计的政府治理制度,本身就内含着与市场运行规律的冲突。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这种冲突处于隐性状态,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县域经济高速发展,使得这种冲突逐渐显性化,市县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然而作为独立利益主体的地级市往往为了自身利益利用其掌握的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市管县体制的合理性逐渐丧失,反而成为束缚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因素。改革“市管县”体制、建立扁平化的省直管县公共行政体制己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和战略选择。从1992年浙江省开“扩权强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之先河,对13个县首次下放审批权以来,“扩权强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不断地为很多的省份试点和推广,尤其在2002年后,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18个省份,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四个直辖市,实行财政“省直管县”。1988年海南脱离广东省,建省、办经济特区,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直接建立省直管县体制,完全实行“市县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省直管县”改革带来了我国县域经济社会大规模地深刻地变革。河南省作为全国的人口第一大省,也是全国的县域经济发展大省,县域土地面积占全省的90%左右,人口占全省的80%左右,经济总量占全省的70%左右,县域经济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石。河南省委、省政府对县域和县域经济发展始终高度重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破解“三农”难题,推动中原崛起,重点在县,难点也在县。因此,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探索,研究和解决省直管县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推进我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在于:通过对河南省直管县的探讨,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可行的理论依据,更加丰富我国省直管县改革理论,更加丰富我国行政管理学理论、行政区划理论以及地方行政层级设置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