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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国由此逐步开启了改革的历史大幕。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将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六大后,建设民主政治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提上了日程。在这场巨大的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体育也开始了思索和探寻自身改革与发展之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原国家体委开始酝酿对体育体制进行改革,90年代开始实施。体育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设定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新型体育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是以社会化为方向,由政府管理逐步走向国家和社会共同管理;二是以产业化为方向,选择足球项目为突破口,来推动体育市场的建设。总结我国体育改革十余年的历程,有学者得出这样的结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旧体制进行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改革开放20年的中国体育是新中国体育发展史中最为辉煌的历史时期。(1)”然而,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认为,新中国体育发展史中最为辉煌的历史时期并不是体育体制改革的成果,而是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由政府高度集权指挥全国力量来推动竞技运动发展的旧体育体制效能多年积蓄的显现。通过改革目标来检验改革绩效,又可以发现,在改革初期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后,改革进程开始停滞不前,离改革设定的目标还相距甚远。 随着体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我国目前的高水平竞技训练管理体制成为制约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性因素之一。一方面,如果不改变高水平竞技训练管理体制政府既管又办的现状,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体育社团的实体化管理,体育体制社会化改革将有名无实;另一方面,如果不把高水平竞技训练管理体制内历来由政府垄断的优质体育资源投入到体育流通市场,培育体育产业发展所必需的土壤,体育体制产业化改革将难以为继。在当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改革依然具有摸着石头过河的特征,要使体育体制改革能顺利地达到预定的目标,就必须改革现有的高水平竞技训练管理体制,认真地考虑制度创新。因为只有制度创新,新时期体育发展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