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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在我国发展的历程大致可分成下面三个时期:①前直(传)销时代:大的划分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直销传入中国到1998年4月21日中国禁止传销;②转型特殊时代:从1998年4月21日至今,且一直到中国官方规范的直销法建立,本时期也可称之为“准直销时代”;③规范直销时代:以中国官方直销法制定为标志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在加入WTO前的中国直销业运作,基本上是在一种无序、无知、无法的状态下进行的;故而,从一开始,中国内地的直销(在此主要是指多层次直销)就和非法传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中国政府取消传销活动并将其设置为禁区以前,非法传销就是多层次直销的代名词。直销业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短短几年中,其本身的缺陷与其连带引发的弊病已暴露得淋漓尽致。通过法制建设来强化管理无疑是规范直销业的关键,但是直销业若要在中国健康地发展,管理者、从业者和消费者,乃至社会各个阶层还须从观念上走出关于直销的各种误区。本文通过从对直销的定义分析入手,结合全球直销业发展状况和我国直销业的发展历史,研究获得的结论是:直销作为一种正当的产品分销模式已存在近半个多世纪,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国际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全面导入,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直销我们只能因势利导,不断摸索经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使其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有一个恰当的位置,但基于我国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对直销业的立法工作应该进行充分准备,确保法案的可操作性和平等性;虽然直销业将来一定会在中国占据一席之地,但中国政府对直销业和直销市场的开放态度应该是谨慎的,对直销市场的开放应做到内外资同等待遇。本研究就中国直销业发展问题提出如下建议:①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在未来对直销的立法工作中,除了参考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直销法并结合中国大陆的具体国情外,更重要的是要认清直销的本质,从而抓住问题的核心-多层次和人。②立法后应尽快成立直销协会,用行业自律管理的办法来监督和约束各直销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运作,建立起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均衡博弈的市场环境。③政府在对待内外资方面应该给予平等待遇。④有志于参与的本土直销公司应该通过营销创新来获得市场优势,并为日后进入市场做必要的准备,最重要的工作是进行直销商业模式(或称赢利模式)的“复制”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