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但从目前来看,截至2018年,我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仅59.58%。在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过程中,人们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势必会不断增长。然而我国公共产品及服务的供给责任更多由地方政府承担,造成地方财政负担越来越重。加之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迅速膨胀,财政金融风险不断加大。随着中央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管控,地方政府长期依赖的平台融资时代宣告终结。PPP模式作为政府拓宽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融资渠道,被大力推广。但是,各地的PPP项目在短期内呈现爆炸式增长,假PPP不断涌现。实践经验表明,质量不高的PPP项目反而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故此研究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的研究,本文采用了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来看,以宜昌市点军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为例,在测算项目总支出责任之前,先对2016年湖北省12个地级市的财政承受能力按高低分为四类,根据分类结果再对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中的10%的“红线”进行修正。通过计算,宜昌市的财政承受能力为第二类,因此汇总宜昌市本PPP项目和宜昌市已实施过的其他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总额不应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这种方法考虑了PPP项目所属辖区的财政承受能力,实际上是在原有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再加上一个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