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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翻译理论研究中,译者作为翻译的主体往往被忽视,扮演着仆人的角色,长期不受关注、处于默默无闻的状态。自从20世纪70年代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以后,人们逐渐发现翻译不仅是从原语到译语的简单的转换,更是艺术的再创造。译者不再只是一味地遵从原文作者或原文,其作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之,译者主体性的问题赫然成为翻译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以哲学阐释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对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主体性的发挥进行探讨。哲学阐释学是是一门研究文本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学问,其中“偏见”、“历史的理解”以及“视域融合”等核心概念都与理解的主体-解释者或译者有密切的关系。翻译中的文本理解问题也是人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阐释学的相关理论对翻译研究,特别是对译者主体性研究有指导意义。
本文拟用较大篇幅从哲学阐释学的角度对译者主体性进行分析,客观地说明译者主体性的合理存在,同时对译者主体性的四个重要特征及其发挥的限度也进行详细论述,避免对译者主体性的过分夸大。此外,笔者对《傲慢与偏见》的两个中译本进行了研究。在对两个中译本的对比分析中,笔者着重运用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理论,并试图把“对话”划分为作者与译者的“对话”、原文与译文的“对话”及译者与译者的“对话”三方面详细分析,旨在阐释学理论关照下对由于译者主体性的发挥而引起的译文的差异做出更透彻的分析,从而指导译者在翻译实践中充分调动译者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