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盈利预测是上市公司财务预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当局在对企业一般经济条件、营业环境、市场情况、生产经营条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对企业未来会计期间的重要财务事项做出的预计和测算。盈利预测信息中包含企业对其未来发展状况的预期,对投资者的经济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有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但是,盈利预测信息与其他预测类信息一样,是一种事前信息,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盈利预测强制披露阶段存在高估盈利预测的现象,而在自愿披露阶段又出现了自愿披露的意愿减弱和低估盈利预测。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有许多值得我们研究的地方,本文主要从盈利预测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角度展开研究,并提出了若干建议:本文还运用了战略管理和价值管理的相关理论来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指出完整的盈利预测,首先应当通过战略分析和行业分析,对公司的未来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其次应当分析公司所有的价值增长点,包括产权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营运资本管理和增长管理四大部分。
本文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到第三章,分别讨论了研究盈利预测的意义,国内外关于盈利预测研究的现状,盈利预测披露的理论综述,我国盈利预测制度及其背景等问题;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主要是案例分析,分别就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阶段的两个盈利预测失实的案例展开分析讨论,其中运用到了战略管理和价值管理的部分理论,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主要就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对策,并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本文在对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盈利预测制度进行比较后,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存在的准确性不高,自愿披露意愿减弱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当前情况下,我国还不适宜采取盈利预测的自愿披露原则,而是应当采用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原则,对IPO上市公司应当强制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盈利预测,对于重大并购和董事会变更等事件可以选择自愿披露盈利预测,同时还应鼓励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盈利预测。
2、需要颁布_系列法规和制度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长期以来,有关盈利预测的法规和制度往往散落在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各项文件中,尚未形成体系,因而无法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的披露。有鉴于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颁布盈利预测编制指南,使得盈利预测编制有章可循。
3、建立“安全港”规则,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所谓“安全港”规则是保护那些按照规定如实披露了盈利预测而结果又出现了重大差异的上市公司免受起诉的一个规则,它起源于美国,对促进美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盈利预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盈利预测的意愿降低,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避免因为盈利预测出现重大差异而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4、扩充盈利预测披露的信息量。改变原来单一的点估计,采用区间估计;除了披露预测利润表以外,还要披露预测资产负债表和预测现金流量表。
5、采用连续性披露的方法,鼓励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盈利预测。
6、引入盈利预测更正、更新制度,当上市公司在披露盈利预测后又发现错误时,还能有机会及时更正或更新盈利预测信息,以避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7、鼓励证券分析师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编制,形成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竞争机制,使投资者有双重的信息渠道。
8、强化注册会计师对盈利预测信息的监督职能,提高注册会计师对预测性信息的审核能力。
总之,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不断成熟,盈利预测信息必将引起更多关注,更多上市公司会自愿和定期披露高质量的盈利预测信息。在不久的将来,盈利预测信息必将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