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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职能,为公众提供有效的服务?人大对政府的质询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合法的途径。 质询制度起源于西方议会国家,经过三百多年的探索,日渐成熟。由于其建立在宪政基础上,以程序正义为核心要素,获得相关配套制度的有力支撑,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质询成为议会经常使用的监督手段,对我国人大质询政府制度亦有借鉴意义。 人大质询政府制度建立于建国初,但在宪政观念、法治精神、民主意识还不甚强烈的国情下,它最初只是一个简单复制的法律文本。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大质询政府制度逐步走向政治现实,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质询案总量小、质询权行使不平衡、质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由于人大质询政府制度是社会政治系统中的一个元素,必然受到系统中其他元素的影响,因此,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由多种因素产生,其中最主要的是政治体制、政治文化、社会信息体制、质询主体的履职能力和技术等方面原因,质询制度本身在设计上的不完善是其最大的缺陷。 借鉴国外议会的做法和经验,根植于我国国情,本文提出了优化质询政治环境、提高质询主体素质等完善的对策,对人大质询政府制度的根本内容进行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