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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国际石油税法中《产品分成协议》主要内容以及俄罗斯《产品分成协议》出台背景、修改和应用等情况的分析和评述。石油合同通常是指由资源国(主权国)的国家石油公司同外国企业为合作开采本国的石油资源,依法订立的包括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合同。石油工业在上游领域通用的石油合同共有四种:许可证协议、联合经营合同、产品分成合同及风险服务合同。1995年俄罗斯石油工业在极需大量外资的情况下出台了《产品分成协议》(PSA)以吸引外资。该税法与普通税法相比具有稳定、灵活等优点,其在超大与微小型油田和油价较低时期的应用能够对投资风险起到很好的补偿作用;俄PSA与许可证制度相互完善补充构成了该国石油工业相对稳定的税收体系,近十几年来PSA在俄石油工业的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003年俄联邦政府对PSA的使用大加限制,该行为实质上是普京政府进一步控制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一步,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引起原计划在“产品分成”方案下开发的油气资源的重新分配,从而实现普京政府对20世纪90年代私有化了的石油资源的控制权。俄罗斯政府这一强制性的政治行为阻碍了本国石油工业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外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国际石油合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