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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明清抚州桥梁的考察,本文主要探讨了桥梁修建的主体方式、资金来源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探讨官府与民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官府与绅士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绅士阶层对地方社会的重要影响。明清时期,抚州分为抚州府和建昌府,修建了大量的桥梁。桥梁的修建主要分为官修、民修两种方式,但不同时期各有侧重。明代前期,官府修建桥梁的费用来源于地方税收和官员捐俸,但其主导地位开始下降。明代中后期,赋役制度进行了改革,“一条鞭法”开始推行全国,劳役折算成货币,把力役改为雇役。地方政府不能随便派役,便把修建桥梁等地方公共事务让渡到民间完成。清代前中期,民间修建桥梁已经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而绅士更是修建了大量的桥梁,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威望。而地方官府的行政能力更是下降,只是起着引导、监督的作用。晚清以后,民间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绅士的地位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