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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结合具体国情,将“生态文明”单独成章,写进了十八大报告,这不仅又一次升华和丰富了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时也体现了党对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型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村的生态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和谐发展、农民全面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但随着工业化建设的推进,农村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三农”问题突出,已经严重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和阻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分析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国家生态文明县长泰为例,分析其具体做法、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加强长泰县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建议,最后总结长泰县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建议。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分析生态文明建设较好的国家生态文明县的做法、成效,为解决农村生态问题、加强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借鉴意义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