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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必然前提。实现垃圾的分类处理需要社会各方的全面参与,更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我国虽已出台不少涉及对垃圾分类的法律规范,但其无论是体系还是内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实施效果也不尽人意。而针对此类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固废法颁布的年份,近期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试图从法律的创制和实施角度研究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问题。通过一系列实证和比较归纳的研究方法,探求如何完善和架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体系,如何将法律落实到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践中。 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现状的梳理。对立法的讨论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尤其是对广州的垃圾分类立法进行了整理,在实践的讨论中首先探讨了各类群体的权利义务,然后讨论了这些主体在垃圾分类实践中的态度与其发挥的作用,最后具体讨论了广州的垃圾分类实施。 第二部分是对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对存在的问题分为了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讨论,就广州垃圾分类处理存在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是对国外垃圾分类法律制度的借鉴。比较了其他国家的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和实践情况,总结了各国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 第四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垃圾分类处理提出了建议,就如何完善立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机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