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大监督制度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基础性制度,同时人大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也是具有最高权威、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方式,因此研究如何完善和发展我国人大监督政府制度对解决我国现阶段社会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具有积极性意义。80年代中后期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人大对政府监督制度的理论研究日渐被提上日程,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大监督政府的目的、主体、对象、方式等的基本理论方面,初步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制度的理论框架,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入90年代,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人大监督政府制度又迎来了新一轮的研究高潮,研究人大监督制度的学术著作不断出版,人大监督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完善。此后,随着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随着人民群众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期望值也不断提高,而现实中,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却产生了差距,人大监督政府制度本身也显露出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也为许多学者和国家领导所发现,吴邦国委员长曾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上强调“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因此,选择人大监督政府制度作为研究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人大监督权的理论基础,从人民主权、权力制约和社会法治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国人大监督政府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我国人大监督政府制度的发展与现状,以《宪法》为核心并结合我国最新颁布的《监督法》详细的回顾了我国人大监督政府制度的发展历程;第三章是我国人大监督政府具体问题分析,本部分围绕兼职人大代表问题、人大质询权的缺失、人大人事监督不足、人大监督政府能力欠缺四个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研究;第四章是完善人大监督政府制度的具体对策,围绕人大监督政府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有选择的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作者的见解,以期为我国人大监督政府制度的完善做出些微不足道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