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质检机构作为事业单位性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着产品抽查检验和委托检验的任务,在保证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对国有质检机构进行了放权让利改革,允许国有质检机构参与市场竞争,利用自身所占有资源进行创收。但是,国有质检机构不同于其他第三方质检机构,它是计划经济和高度集中行政体制下政府包办的结果,与政府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然而,目前对所有质检机构的监管都是执行一个体系和标准,忽略国有质检机构的特殊性,这样的政府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如何尽快完善政府监管,提高监管质量,在质量安全事故频发的当下显得更为紧迫。本文从政府监管理论入手,研究国有质检机构的政府监管问题。结合目前的监管实践,总结监管的突出成果,分析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监管的对策建议。以期最终提高监管质量,实现公正、权威、独立、高效监管,进一步有效规范质检市场行为,提高国有质检机构的服务水平。文章首先对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阐述了本文中所用监管俘获理论。其次,梳理了监管的特殊背景和发展历程,从计划经济时期和转轨时期两个阶段阐述了监管变革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再次,找出目前国有质检机构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监管不公平、监管效率低下和监管权力监督问责不力三个方面。最后从监管关系、监管体系设置、人员执法能力建设、行业自律机制、权力监督问责和法律制度保障六个方面挖掘原因,提出了健全国有质检机构监管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