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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如何提高哈尔滨市人防工程供给效率,构建有效的提供模式,是创造哈尔滨市人防工作新辉煌所遇到的理论与实践难题。根据公共物品理论,一种物品的属性直接关系到对它的供给制度安排,因此对人防工程的属性研究与分析是安排有效提供制度的前提与基础。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把人防作为国防的一个组成部分。人防工程也大都被认为是一种纯公共物品。但此种认识却缺乏对现实的解释力,因而是一种不全面的认识。通过对公共物品理论进行必要的扩展分析与研究,认识到每种物品都是可以细分的,并且其属性也是多样的。在现实当中,人防工程不但具有战备功能,还具有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促进城市社会发展的功能。作为具有平时用途的人防工程,除了具备纯公共物品属性外,还具有混合公共物品的属性。人防工程是混合公共物品的结论,使我们认识到传统的政府是人防工程唯一提供主体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本文提出了与人防工程属性相适应的提供方式,即政府提供、市场提供与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方式。每一种提供方式都有其优势,也存在各自的不足,都不可能是人防工程唯一有效的提供方式。有效的提供模式应该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各个提供主体互相合作、互相支持、互相替代、互相补充的一种伙伴关系的提供方式。在哈尔滨市人防工程有效提供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切实推进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细化的法规来规范政府行为和市场运作机制,为多元主体建设人防工程提供法律保障,营造有利于多元提供的法治环境;其次,要创建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竞争与合作格局,在这一格局下,实现各主体的有序竞争与适度合作;再次,对于提供人防工程的主体要给予补贴和产权界定的激励。利用法律强制与经济补贴的方式来提升防空地下室的供给效率。利用产权的界定来实现哈尔滨市人防工程有效提供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