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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分别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要求。在此政策背景下,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落实保障农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这三项政策任务的重要实施主体,在全国多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用地模式选择实践。基于此,本文对于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用地模式的选择展开了深入研究。本研究主要包括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土地流转、新旧集体经济比较、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用地模式等方面的文献成果,并对相关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阐述了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演进和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现今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用地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介绍了四种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典型用地模式,并对现有实践用地模式的土地利用机制、收益分配方式和适用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第四部分利用层次分析法(AHP)、决策试验与评价实验室法(DEMATEL)和可拓优度评价法构建出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用地模式选择和评价指标模型,并将河南省卢氏县潘河乡梅家村梅苑旅游开发公司作为实证研究对象进行用地模式选择研究。最后,本文在确保用地模式如何科学选择方面,结合用地模式从政府、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提出相关保障措施,促进用地模式的准确选择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有:(1)因地制宜是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用地模式选择的重要原则。(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组织体制为用地模式的可持续运营提供组织保障。(3)入股入地农户利益在用地模式选择过程中应得到切实保障。(4)政府作用应该适当、正确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