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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视环境问题。如何在发展中保护好环境,在保护环境中促进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随着政府和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每年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数额,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的,都在不断上升。但与之相对的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严峻现实:环境污染由工业点源污染向点源、面源复合污染转化;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环境污染项目出现“转移”的新趋势,即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由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
在严峻的环境问题面前,我们必须找准中国环境保护的关键问题,研究出解决环境问题的创新性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实质上是资源合理利用的问题。本文从环境保护的成本分配入手,将环境问题引入财政学的研究框架,以财政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确立以相应的事权划分财权的基本思路,将解决环保资金的瓶颈问题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突破口。这一过程中,本文主要采用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数据归纳等分析方法,并搜集国外环境保护投融资的情况,进行中外对比分析。
环境保护是一种广泛的公民负担,事权定位不清,将直接导致环保投融资效率低下。本文首先从环境保护中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着手,根据环境保护公共品的特点,确立了政府应该承担环保主要事权的思路,并相应界定了环保事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的标准。然后以“污染者付费”原则和“受益者付费”原则明确了污染者和受益者以及全社会在环境保护中应该承担的环境保护事权。
在完成了环境保护的事权界定后,本文针对我国当前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通过与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环保事权划分和资金来源体系的对比,指出了我国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环保投资事权没有得到准确界定。2、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结构过多依靠有限的公共预算,包括地方预算和从中央政府的资金转移。3、排污收费“专款专用”,直接导致资金的低效率使用。4、政府和污染者以外的其他主体和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商业融资手段严重不足或缺位。地方政府无法承担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在全面分析我国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先进环保理念对我国的启示,文章对我国环境保护投融资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准确界定和切实落实各相关主体的环保投资事权。其次,尽快完善我国生态税制建设。再次,在财政预算经常性项目中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支出科目。最后,加快建设我国环保多元化商业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