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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各种降低市场风险的金融创新层出不穷,我国金融工具无论是品种还是交易量都得到了迅速增长。交易方式日趋灵活,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已经基本建立,也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金融工具既是规避风险的手段,其本身又是一个巨大的风险源。由于金融工具的特殊性,不能进入传统的财务报告体系,这将误导投资者,极大损害投资者利益,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出台顺理成章。本文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充分借鉴国际和国内已有的理论与实务成果,通过介绍新准则的基本内容,并将其与国际和国内现行规定相比较,阐述新准则制定的理论基础、现实背景,并针对性的提出个人的改进意见。本文认为新准则和现行制度存在较大差异,而趋近于国际会计准则。在确定无公开标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处理公允价值变动和使用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仍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