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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全社会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有关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作了研究。但是,有关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等方面的专题研究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化。本文试图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来分析节约型社会的生产模式。
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要求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本文对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研究大致包括导论、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含义与分析基础、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微观分析、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宏观分析等内容;其中研究范围包括节约型经济、节约型生产模式、经济外部性问题、资源配置、环境税收制度、产权制度、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布局与产业结构等方面。
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生产节约的实质就是劳动时间的节约。劳动时间的节约包括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即社会总劳动时间的节约和单位产品劳动时间的节约。因此,节约型社会的生产模式即指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提高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单位产出对自然资源的耗费或浪费,它包含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内容。从微观来讲,就是企业以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方式生产产品,并且生产的产品应当是物质消耗低、附加值高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以及功能替代性和可循环利用产品;从宏观来说,是指社会资源合理地配置在各生产部门中,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净产值相等。经济外部性是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分析基础,经济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当事人的行为影响他人的福利,而这种影响并没有通过货币形式或市场机制反映出来。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外部性体现了成本的转嫁。外部性的存在,使得社会资源使用不当:外部经济时,资源使用不足;外部不经济时,资源使用过量,这就使资源的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影响了社会的福利水平。研究外部性理论对中国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和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节约型社会的微观生产模式,就是通过外部性内在化,使得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消除经济外部性,以节约生产资源,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关于外部性内在化的途径,以庇古为代表的政府干预,以及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制度是两条最主要的思路。一方面,庇古认为,应当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征税,从而使企业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一致,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庇古税的征收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利于抑制或减少污染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现实中,以庇古税为理论基础的环境税收制度是通常采用的纠正外部性的有效措施。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环境税的实施具有其可行性,而环境税收制度的建立也是构建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基础之一。另一方面,科斯认为只要产权明确化,市场机制可以引致经济运行,包括富有外部性效应的生态经济运行的高效率。我国目前的企业生产,缺乏有效的产权制度来规范,直接导致了资源的低效配置。节约型社会的微观生产,必须以有效的产权制度为支持。有效的产权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产权必须清晰,产权结构必须合理化,产权必须有有效的保护,产权流通必须顺畅。节约型社会的宏观生产模式,就是各生产要素的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以节约生产资源,达到资源最优配置。当资源配置方式不是最优时,建立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促进资源的流动以减少各生产要素边际社会净产值的不相等程度。促进资源流动的方式有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前者侧重于资源在地域空间上的流动,后者侧重于资源在社会各部门间的流动。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的宏观基础。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布局与产业结构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产业结构的非节约型格局、生产力布局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和环境的约束突出等。相应地,节约型社会生产要素的宏观配置包括:以循环经济为基础,建立节约型社会生产模式;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科技水平,改善产业内在素质;结构升级与扩大内需相结合,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机联系与可持续循环;抑制过度重复建设,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布局;加强资源与环境管理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