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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太极实业、申达股份、上海三毛、龙头股份和深惠中5家纺织业上市公司以增发新股的手段开创了新的权益性再融资方式。截至2000年,以增发新股方式融资的上市公司有35家,尽管占整个市场再筹资的比重较小,但已有成为上市公司再筹资主渠道的发展趋势。增发新股在客观上推动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一方面丰富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式,提高了融资效率,另一方面促进了证券发行的市场化进程。 我国上市公司在进行权益性融资中,除以初次发行新股方式初始融资以外,再融资的途径主要依靠配股一途。我国现行关于配股的制度安排,有违自由议价议量的市场准则,也抹杀了市场融资主体的个体差异及自主决策的市场经济特性,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对上市公司实际再融资量的“一刀切”。而完全依照市盈率定价法机械地决定配股价格的办法,也不能充分反映动态的供求对比关系,后果是当定价偏高时会加大投资银行的承销风险,而当其偏低时又会造成上市公司自身筹资量的不应有流失,不能实现融资效率的最大化。 从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看,配股在上市公司再融资中所占的比重很小,通常是公司由于经营发生困难,难以在二级市场融资,才不得不请求老股东出资支持,这种做法往往易引起老股东的反感。同时,由于配股只面向老股东,可能因老股东意愿不足而达不到预定的筹资目标,且在发行定价时一般不得不打较大的市价折扣,所花费的发行时间也较长,股价还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这都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筹资效率。基于这些原因,向公众增发新股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在股价与公司内在价值较贴近的情况下,增发新股(一般以小市价折扣定价)可以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价值和抗风险能力,老股东因此受益,同时也不会影响老股东的权益和二级市场上股票的表现。当公司拟投资风险较大、所需资金较多的项目时,老股东希望有新的投资者加盟以承担资金缺口和分散风险,因此也支持采取增发新股的方式。 在我国,以往由于监管部门实行发行额度的计划管理,一亘将配股优惠给有业绩保证的上市公司,造成许多上市公司为了配股而配股,一是不注重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二是为达到配股条件而虚做业绩,配股变成了圈钱的工具,在投资者面前没有公信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断朝着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上市公司也有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增发新股将会成为上市公司权益性再融资的主要途径,而配股 一、在一定程度上则会逐渐减少。 增发新股与其它权益性融资方式一样,都应遵循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基本原则,发行目标也都主要包括:满足上市公司的筹资需要、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及财务结构等。而根据增发新股的筹资对象要引入新股东这一特性,其目标还应包括保护新老投资者的利益、稳定二级市场的股价走势等。科学合理的进行增发定价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增发中发行价格的确定,除决定了上市公司的筹资量,更重要的是决定了类别股东的利益分配格局。增发新股中由于引人了新股东,受已有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刚性约束,发行价不得不与市价关联。而在发行价格不同的情况下,老股东的实际持股成本和新股东的持股成本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往往导致不少增发公司的老股东相对干新股东蒙受了更大程度的市价损失,当然也会有部份公司的老股东获得了一定的市价收益,但这又可能导致新股东利益受损。因而处理好新老股东的利益平衡问题是增发成功的重要保证,也是权益性融资中对公平原则的充分体现。 增发新股存在认股成本差异是新老股东的利益焦点。既让新股东参与认购,又不损害老股东利益。这是整个市场化增发新股的核心矛盾。只有小折扣发行(所谓小折扣发行是指发行价格十分接近市场价格,无需预先固定老股东的配售比例的市场化增发)才能真正地调和并解诀这一矛盾。国际惯例的增发折扣普遍在 5—8%以内,这既是增发的实践结果,又对我国目前的增发新股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平衡新老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是设计增发方案的核心所在,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是合理确定小折扣的发行价格。 在公司股价和内在价值相接近时,增发新股采取小折扣定价能充 2 “% 分体现出上市公司自身的内在价值,同时上市公司也达到了筹资数量 最大化的目标,体现了较高的筹资效率。一方面老股东不会在二级市 场抛售,另一方面只有那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被市场看好并且股 价不被过分高估的上市公司,新的投资者才愿意以小折扣的价格认购 增发的新股。可见,小折扣的定价是平衡新老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的 枢纽,可以使增发达到新老股东和上市公司共同“多赢”的局面,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