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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社区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同社区因其居民的社会人口特征不一而出现不同的需求,这对居委会承担的功能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本研究以上海市浦东F街道为例,通过实地调研街道下属S和H两种不同类型社区的12个居委会在居民需求和科层制双重要求下如何回应。本论文采取了质性研究方法,对两类人口与环境特征有较大差异的S和H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访问了109名居委书记、社区干事和居民。
研究发现,两类社区的居委会面对的居民需求在层次和内容上均有所不同,居委会在面对同样的科层制要求下只能基于自身资源和能力的限定以及社区权力结构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回应方式。然而,两类社区的自治职能均受到严重限制。在此基础之上,论文根据帕森斯的理论体系提出一个居民需求、科层制要求和居委会功能的三角概念框架,并得出以下结论:当前城市社区居民需求的复杂多样化要求居委会的功能发生改变;科层制的单一化要求阻碍了居委会的功能变迁;居委会面临居民和政府双重“诉求”的功能困境;社区化和行政化共同建构居委会的服务职能;科层制型塑居委会的管理职能;居委会自治职能“悬空”。论文最后提出分类指导社区居委会,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社区自组织和建立社区居民需求回应机制等主要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