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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对城市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越来越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连续组织编制了多个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和规划体系,也制订了许多基于城市水环境系统各要素的考核办法和考核制度。但由于缺乏基于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性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部分规划和规划体系基本是在现状情况不清的情况下提出的,没有体现出综合整治的特点。论文依托国家水专项课题“城市水环境系统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与示范”(2009ZX07318-003),开展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包括: ①编制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调研报告与比较报告,提出了城市水环境综合评价系统的技术模型框图。通过文献收集与现场调研等手段,对国内外现有城市水环境系统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了系统调查,以发达国家的城市水环境系统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我国相关领域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应用现状为对象,深入研究了国内外各种评价体系的构成要素和指标,形成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调研报告与比较报告为确定了我国城市水环境综合评价方法,同时结合我国城市水环境特征,确定了我国城市水环境综合评价方法,构建了我国城市水环境综合评价指标技术模型框架。 ②确定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的构成要素,提出了城市水环境系统基础指标体系。通过查阅2007年至2011年共计四年70个城市的统计年鉴、统计年报,各级政府机关定期发布的环境公报和水资源公报等资料,参考图书馆的论文著作和历史文献,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厂信息管理平台报送的设计、运行和统计数据,对340423个原始数据进行分析整合处理,经过了多轮研讨与专家咨询,形成了可用于评价指标体系服务的基础数据17138个,提出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城市水环境系统基础指标体系。 ③确定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层次分析的思想,通过专家初步筛选、删除信息高度重复的指标、筛选鉴别力较差的指标、筛选数据不可获取的指标、舍弃难以量化和比较的指标,并对指标集进行数据评估和指标交互影响分析,确定了由“水环境质量”、“水环境设施”和“水环境管理”3个准则层(二级指标),“城市水质”16个子准则层(三级指标)以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70个基础指标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综合评价模型和5个综合性指标:城市水环境综合指数、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城市水环境设施指数、城市水环境管理指数和城市水环境综合进步指数。 ④开展了城市水环境系统综合评价体系的示范验证。城市水环境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在不同行政级别的城市(3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5个地级市或县级市)、同一个省内的城市(山东省17个城市和江苏省13个城市)、流域城市群(太湖流域7个城市)这样3种情形进行了分组评价的调整方案,并选取3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了试评,分别得出了环境质量指数、设施指数、管理指数这3项二级指标的评分与排名,以及城市水环境系统综合评分与排名,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性与科学性。 论文研究成果可由示范城市逐步向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最终形成一个能够服务于各级城市水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环境评价体系,为城市、城市群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评价与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城市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省、市对所属城市/地区的城市水环境系统建设运营提供监管工具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