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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持续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相对和平的国内和国际环境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问题同行,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化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已经引起社会各个领域的关注,法学界也不例外。本文主要探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法治问题,从问题入手研究和考察这些问题的同时进行反思,探讨城市化与法治化的理论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对城市化进程中法治建设进行新的构思。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部分。这一部分对论文选题进行简要的概括,包括对“当代”的界定,对城市化的一些基本问题如涵义界定和特征分析等,然后提出问题并分析历史背景和研究主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第一章,是关于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法治问题。本章首先从历史维度对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和法治化进程分别进行了探讨,得出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然后再法学研究领域,部门法学对城市化问题进行了多方面更具体的研究,法学理论近年来也有较多的研究但仍然存在对城市法律问题比较研究不足和法学理论研究滞后的不足。第三部分是对城市化与法治化关系的法理学分析。首先理论预设城市化与法治化都具有相对独立性,有着各自的特征和发展规律,二者的关联纽带在于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关系,城市化与法治化是相互影响,相伴而行的,城市化对法治化有促进作用,城市的发展会推动法治的进步,同时城市问题又会阻碍法治的进步,这对法治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治化对城市化进程也有保障作用,同时法治也成为快速城市化的“刹车剂”。第四部分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法治建设的新构想。透过对城市化与法治化关系的法理分析,我们应当以一种新的思路看待城市化进程中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进程中的城市发展,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城市化与法治化应当共同推进,协调互嵌。所以本章构建了法治发展的新思路,首先要有理性化的顶层设计,以城市化塑造法治,以法治化引领城市发展,实现城市化与法治化的良性互嵌;其次,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决定了在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将我国大体分为三个区域进行多元化的地方实践,我国东部地区应当注重法治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中部地区城市化进程飞快,应当注重法治精神的培养;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法治的土壤缺乏,应当注重以经济发展带动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商品经济的发展打造法治生长的根基。本文在问题的把握上和理论分析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但是能让我们从问题中出发,寻找城市化与法治化的内在关系,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