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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国际上日益流行的社会化行刑方式,正在我国得到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本文试图运用治理理论,把社区矫正视为一种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物品供给的过程,并分析在社区矫正议题上多元治理模式形成的条件和机制。本文的一个核心观点是,在我国现有的制度背景下,政府在推动社区矫正的多元治理模式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通过对浙江省的社区矫正探索考察了社区矫正多元治理模式的实践,既总结了其成功的经验,也分析了多元治理模式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在此基础上,文章最后对我国社区矫正的制度框架提出假设和若干政策建议。
一、社区矫正只有建立起多元化治理模式,才能保障政府有效履行这一公共管理职能,向全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二、政府在社区矫正多元化治理模式的建立中必须承担主导作用,其主导作用体现在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和运行层面。
三、加强城市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积极开展社区(村)自治,为社区矫正创造良好社会组织基础。
四、大力发展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为社区矫正培育工作力量。依托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建立社区矫正中心。
五、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网络。借鉴诸暨市枫桥镇的“5+1”模式,构建由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机构及人员、准专业人员、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社区矫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