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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自上而下”的供给制度,多倾向于行政命令式的供给方式,各级政府在进行公共产品供给时,多从自身利益出发,这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形象工程”。这样的供给制度,在供给决策、资金筹集等方面都缺乏农民的广泛参与和监督,造成供给效率低下、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结构失衡、农民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绝不是说简单的靠多元化的主体供给就能解决现行出现的问题,它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构建,建立一种有别于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新型模式。通过国内外学者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发现,虽然不少学者提出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问题,需要改革当前的供给制度,也提出了改革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建议,但这些建议基本上都是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提出改革的意见,也有提出以农民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来改变当前的供给制度,但对于农民的参与问题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提及。因此,从农民参与为主体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还是比较有研究价值的。论文以农村公共产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为理论基础,利用文献分析、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以及不同时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农民能够积极参与的“参与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这对于解决现行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论文通过对实际案例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参与型”供给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参考,提出了以需求表达机制、供给决策机制、资金筹集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来构建“参与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其目标就是解决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让农民有更多的话语权,能够有合适的需求表达途径来表达自己的需求,能够参与到供给决策中来,并通过建立多主体合作筹资机制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使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公共产品,同时让农民参与到农村公共产品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维护和监督当中来。因此,建立“参与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