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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现象一时风靡,银行,商场,火车站,机场,医院等场所,VIP服务俯首皆是,这种服务模式的泛滥,其背后的动力无非是经济利益、差别化服务所带来的尊严和满足感、特权思想等因素。这引发了人们的种种不满,“有钱优先”,歧视,差别化待遇,价格歧视,社会不公等词语成为VIP服务模式的主要争议点。这种差别化的营销模式或服务方式在商业领域出现无可厚非,但VIP现象涉足之广匪夷所思,许多公共服务领域也频频出现其身影:公立医院推行VIP挂号、VIP产房,税收、海关等政府机构也开展VIP服务,引发了公众巨大的争议和反感。是否让VIP现象信马由缰的发展下去,是否有其不可逾越的边界,值得从法理的角度加以探讨。那么,这种营销策略、服务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的争议和批评,比如:医院等公共领域VIP服务是否挑战了社会公平,像纳税如此光荣的事情能否差别化对待,VIP顾客是否有权插队等等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值得我们去加以思考、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种VIP现象加以梳理分析,揭示其泛滥背后的动因,探讨VIP服务可以涉足的领域,VIP服务的方式界限问题,试图对VIP现象的种种质疑加以回应,同时从法理学角度对VIP现象加以评价,在法律上应如何应对进行一些尝试性的解答。抛开纯粹的道德谴责,营利性机构追求商业利润是其天性使然,采取VIP这种服务模式属于其正当的竞争策略,但是应该建立在普通服务水平提高的基础上,而绝不能够建立在忽略、歧视普通公众的基础上,更不能以牺牲小客户的利益取悦于VIP客户。对于公立医院、政府机构,应该对于公民一视同仁,以任何理由推行VIP模式都是与其性质相左的,对于这些部门,可以说他们天生就应当与VIP绝缘,决不允许其基于任何目的或考量对公众进行差别化待遇。这种商业法则绝不能够成为公共服务领域的价值导向,否则,不仅有悖于公共产品的公共特性,更不利于公平、平等的价值标准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于这些领域的VIP服务模式法律应该坚决予以禁止。对于不合理、甚至非法的VIP服务现象不仅损害了普通客户的利益,而且挑战了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甚至有可能与法律相抵触,有必要加以规制。应该采取哪些途径对其进行规制,现有法律规范能否对此乱像进行有效规制?本文通过详细的剖析得出的结论是:应该采取行政命令和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对此进行规制,而且现有法规足以规制不法的VIP服务问题,没有必然通过立法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坚信通过有效规制不法行为,VIP服务模式能够在健康、合理、合法的轨道上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