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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一些行政官员被问责后纷纷复出,暴露出我国问责官员复出存在着许多问题。问责官复出存在的问题带来的危害不可低估,它不仅弱化行政问责制的合法性,同时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所以,应尽快建立健全问责官员复出制度。问责官员复出制度的完善,可以杜绝行政官员滥用权力的侥幸心理,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提高行政问责的权威性、公信度,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问责官员复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闪电”复出、“神秘”复出、“破格”复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问责官员复出的标准模糊、问责官员复出的程序不明晰、问责官员复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问责官员复出监督机制乏力。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解决问责官员复出存在的问题途径主要在于:明确问责官员复出的条件、设计合理的问责官员复出程序、建立问责官员复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问责官员复出跟踪考评制度、健全问责官员复出的监督制度、建立问责官员违规复出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