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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尺度,已经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武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形势严峻,我国企业正成为美国“337条款”调查的主要对象,中国已连续6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大部分外国企业和行业协会,均制定有全面、长期的知识产权战略以对付中国。相比之下,我国行业协会由于组织、服务、保护等职能的缺失,导致我国企业遭遇知识产权摩擦、诉讼,遇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知名商标被抢注而形成新的发展障碍。
本文通过分析国外行业协会和我国某些行业协会的案例资料,作为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功能的成功经验加以借鉴。本文认为,我国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时涉及两个层次:一是对外保护整个行业利益,二是在行业内部实施保护监管。在行业保护中,我国行业协会应该在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预警、突破和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行业品牌五个方面扩展职能,采取对策。在行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又分为对会员企业的保护和会员内部的协调。我国行业协会作为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形式第三方组织,发展历史不长,成长环境复杂,自身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我国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可扩展的职能加以分析,并从优化外部环境和完善内部机制两个辅助方面提出全面促进我国行业协会职能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