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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减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中国减贫进程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扶贫政策载体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截至2015年底,我国尚有贫困人口5544.3万人,“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减贫成为政治任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要性凸显。近年来,随着减贫进度放缓,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与此同时,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中暴露诸多问题,如违规违纪频频发生、资金拨付滞后、资金滞留现象频发等,暴露扶贫资金管理的体制性漏洞,也与当下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密切联系。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作为扶贫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评定方式,既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委托责任的履行,也体现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和公众参与政府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息息相关。容易得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对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减贫进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意义深远。本文以绩效评价理论分析为起点,由此切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对其进行过程分析和结果分析,过程分析由历史回溯、现状介绍和评价流程三部分组成,结果分析则以指标体系回溯为起点,从横向、纵向纬度展开,特别提出激励机制的制度建设与实践。在此基础上联系S省案例(S省案例分析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托,结合S省对市县绩效评价,以S省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改革方向为主要结论),剖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与微观、中央与地方不同视角,指出制度建设和制度实践;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和监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所在。最后建设性提出完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政策建议,包括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建设;明确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主体和职责;完善省级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推动扶贫资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资金监管机制;改革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构建大数据时代财政绩效评价新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