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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逮捕是一项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在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保障人权两个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尽管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条件、逮捕的批准程序、逮捕措施的监督、犯罪嫌疑人在逮捕阶段的权利等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由于长期受义务本位、重打击轻保护等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漏洞和欠合理性,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办理案件适用逮捕措施时存在一些问题,经过分析总结,主要问题是逮捕三条件设置不尽合理,实际操作中不易掌握,对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不到位,羁押时间过长、逮捕救济制度不完善,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足等等,这些问题涉及逮捕制度全过程,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在具体案件中就会影响到逮捕目的的实现,甚至会影响社会公众对刑事司法的公信度,也不利于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应当进行司法改革和对逮捕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为此,必须首先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有针对性的一一完善解决问题。本文主要就是围绕着上述问题,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逮捕制度进行研究分析。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我国现行逮捕制度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逮捕条件设定不合理,实践操作中主观随意性大,造成捕后案件判轻刑比例也较大;“检捕公保”现象严重,检察机关对此实施监督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太笼统,实务中难操作,需要细化规定;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捕后侦查羁押期限过长;犯罪嫌疑人缺乏针对逮捕措施的救济措施。第二部分针对我国逮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系统的分析出原因,有义务本位理念的影响;司法缺乏中立性,检察机关监督属性被弱化;对逮捕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司法人员的人权保障意识淡薄等。第三部分提出了改革我国逮捕制度应当坚持的理念和完善逮捕制度的具体措施:坚持权利本位、司法性、程序正当的理念;合理设定逮捕条件的证据标准、刑罚标准、必要性标准;完善对捕后改变强制措施实施监督的工作制度;完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区别不同复杂程度的案件,规定不同的侦查羁押期限;赋予犯罪嫌疑人针对逮捕措施有效的救济权利,并切实保障实施。总之,本文通过从法律层面的分析研究和对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出我国现行逮捕制度的不足之处,加以思考从而找出对应的解决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的落实能使我国的逮捕制度更加完善,司法操作性更强,逮捕的功能价值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最终为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