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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逻辑学和哲学中,真理理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现代逻辑的创始人弗雷格把逻辑定义为“研究真”。他认为,逻辑是关于真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真理理论一直是众多逻辑学家所关注的主题之一。在这一主题的引导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众多的真理理论。 导论部分从总体上勾勒出真理理论发展的线索,论述了真理问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章对“真”和“真理”这两个基本概念作了一番语义分析,对这两个概念的涵义以及在本文中的用法进行了说明。然后论述了真值载体的问题。关于真值载体,主要有三种观点:判断说、语句说和命题说。笔者认为,把命题作为真值载体是最为合理的,但由于命题离不开语句,命题都是通过语句来表达的。所以,可以这样说,命题是本来意义上的真值承担者,语句则是派生意义上的真值承担者。 第二章共分为五节,分别探讨了哲学史上主要的五种真理理论:真理符合论、真理融贯论、真理实用论、真理冗余论和语义真理论。 真理符合论是由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来的。他说,“凡以不是为是、是为不是者这就是假的,凡以实为实、以假为假者,这就是真的。”后来,洛克、罗素、维特根斯坦、澳斯丁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洛克从经验主义的观点来理解符合,但对“观念”是什么,洛克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罗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符合论。罗素的真理符合论在前期和后期是有差别的。前期,罗素侧重于从逻辑原子论的角度来阐释他的真理符合论,即主要谈命题或句子与事实符合以及怎样符合的问题。在后期,罗素把信念作为真值载体,侧重于从信念的角度来论证他的观点。维特根斯坦提出了同构论。他认为,符合就是命题与事实间的同构关系。澳斯丁则提出了和谐符合论的真理观。 真理符合论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系列理论。这一系列理论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如果一个思想符合客观现实,这个思想便是真的,否则便是假的。符合论从认识和客观事物的关系来考察认识的真理性,具有比较明显的合理性,但它对实践的重视不够,忽略了人的因素。 真理融贯论认为,一个语句的真假取决于它与该系统的其他语句是否融洽或逻辑相容;融洽者真,不融洽者为假。融贯论强调真理的总体性和全面性,这无疑是合理的。但自身融贯只是一个理论为真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以,把它作为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不可取的。 实用主义真理观产生于美国,皮尔士、詹姆士、杜威和蒯因是其主要代表人物。皮尔士认为,真理是一种持久的,不被任何怀疑所动摇的信念。詹姆士认为,有用即真理。杜威则提出了工具主义真理观。蒯因将逻辑实证主义的逻辑分析方法与实用主义的知识论相结合,形成了他的逻辑实用主义,使实用主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他们都从价值的角度肯定真理具有效用的功能,强调真理的工具意义和价值意义。实用主义强调主体的作用,在这点上,它克服了符合论的缺陷。但实用主义把方便性和实用性作为真理的重要特征,这是其局限之处。一般来说,真理对于人是有用的,有价值的。但是,对人有用的有价值的并不一定是真理。所以不能把有用性等同于真理,因为有用不是真理的惟一特征。 真理冗余论认为,“真”根本不是一种性质或关系,与句子或命题、理论等无关,“真的”和“假的”这两个谓词是多余的,可以把它们从任何语境中删除,而不会引起语义的损失。真理冗余论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命题是表达判断的语句,任何一个判断必定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不可能既非真又非假。如果判断没有真假,那么它就没有对事物的情况作出断定,它也就不是判断了。 语义真理论是由塔尔斯基提出的。他认为,在日常语言中给“真句子”一词下定义会导致悖论。为了避免悖论,塔尔斯基另辟蹊径,在区分了对象语言和元语言的基础上,在形式语言中为“真句子”下了一个实质上适当,形式上正确的定义。戴维森在塔尔斯基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试图将塔尔斯基的真之定义用于自然语言,并将塔尔斯基的理论改造为他的意义理论。虽然他的理论还不够完善,但毕竟是一个伟大的尝试。卡尔纳普发展了塔尔斯基的理论,提出了外延和内涵理论。 第三章分为三节,分别讨论了三对真理范畴,必然真理和偶然真理、分析真理和综合真理、逻辑真理和事实真理,阐述了每一对真理范畴的历史发展、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的不同定义,并分析了每一对范畴的关系。 第四章分为三节。第一节考察了牛顿、爱因斯坦、汤川秀树这三位科学家的真理观。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他们都否认存在着终极真理,都把真理看成是一个动态的、逐步完善的过程。牛顿强调实验的重要作用。爱因斯坦区分了科学真理与客观真理,他所说的客观真理与通常所理解的有所不同,只是科学家们所追求的目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根本不可能达到。汤川秀树肯定人类可以获得真理,但他并没有简单地把通过科学认识所获得的真理看成是绝对正确的和普遍适用的永恒真理。因为科学是在不断发展的,科学真理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任何科学认识都只是相对性真理,而不是终极性真理。 科学家们都非常重视实践的重要作用,认为认识和掌握真理必须在实践过程中才能实现。不论是发现真理,验证真理,还是修正真理,都离不开科学实践。因此,他们都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第二节对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在真理问题上的论争进行了分析。科学实在论认为,成熟科学的理论术语是有指称的,它们所指称的实体在现实世界中是存在的。科学认识的目的是求真,后继理论较之前驱理论更接近真理。成熟的理论就是真理。 反实在论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激进的反实在论者劳丹认为,把求真作为科学认识的目的,是确定了一种乌托邦式的科学价值。库恩认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人类主观想象的假设,人们发明它们是为了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科学理论不是自然界的反映,更不是波普尔所支持的“符合论”。温和的反实在论者范·弗拉森认为,达到真理只是一种赌博而已,是极大的冒险。他认为,科学的目的是提供给“经验上适当”的理论。这是一种较为折衷的做法。他认为,用经验的适当性替代真理可以降低风险,使科学的发展变得更稳妥、更顺利。科学的目的不是追求真理,对科学理论的接受也不再是相信其为真,而是认为其在经验上是适当的。 法因对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都进行了批判,提出了“自然的本体论态度”,但他并没有解决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争论。后期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发展,呈现出了多元化的格局,无论是科学实在论抑或反实在论,都对自己的理论作了较大调整,出现了二者握手言和的趋势。 第三节分析了科学和真理的关系。不同的学派在科学和真理的关系问题上的见解各不相同。逻辑经验主义者和证伪主义者虽然在真理的检验标准上意见不一,但他们都认为,真理是科学的目的,科学是在向真理迈进的过程中发展和进步的。历史主义者和反实在论者则否认真理是科学的目标。历史主义认为不存在能够对自然界予以说明的完备的真理。反实在论者则认为,科学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追求真理。科学理论一直处于不断被充实、修正和更替的过程之中。 同人类的一切认识形式一样,科学认识中包含了真理的成分,它是容纳真理的一种主要的认识形式和知识形态。没有真实的命题和认识就不能称其为科学。科学理论中的错误在所难免。因此,科学不是真理的化身或真理的同义语。目前,科学不是绝对的真理,科学不等同于真理的观念已日益为人们所接受。但不能否认,科学与真理的关系十分密切,真理是科学的目的之一,但不是全部目的,也不是终极目的。科学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在获得真理的基础上,建立人与自然的联系,最终达到改造自然的目的。 在第五章中,笔者提出了四种新型的真理观:模型论真理观、概率主义真理观、模糊真理论以及混沌真理论,补充和丰富了现有真理理论。模型论真理观论述了理论与模型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模型论真理观的重要作用。概率主义真理观从概率的角度阐释了真理,这种真理观比原来的真理观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事物并不是非此即彼,也就是没有明确的界限,对于这类事物,精确真理无法准确地反映。模糊真理论对这类事物作出了比较合理的反映。随着科学的发展,它必将拥有越来越广泛的用途。混沌现象是现实世界中非常普遍的一类现象,混沌真理论提出了一种新的思维方法,用以考察这类现象。 最后一部分是结束语,分别从真理的多样性、真理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真理和实践的关系三个方面对真理理论作了一个总结。客观世界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与之相对应,真理也是多样的。真理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是主客观的统一。而且,真理与实践密切相关,实践始终伴随在真理的形成、发展与检验的全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