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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际上原初工业化理论的兴起和国内手工业重要地位的渐显,有关我国近代手工业的研究继20世纪30年代成为研究热点后又重新受到学界的关注。包买制是我国近代手工业的重要生产组织形式。所谓包买制,是指包买商既支配流通过程,又支配生产过程,还将整个的流通、生产、组织、管理等过程贯穿起来全盘支配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关于我国近代手工业中的包买制研究,国内自20世纪30年代吴知、方显廷等人对近代华北手工业区的商人雇主制进行过较为全面、深入的剖析之后,到目前为止,除林刚、彭南生、林金忠、周飞舟等的专著对包买制的某一方面有过较为深入的分析之外,还没有学者对我国近代手工业中的包买制进行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国外对包买制的研究虽较深入,但以一般研究为多,很少涉及我国的情形。这为研究留下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本文综合运用了历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我国近代手工业中包买制兴起的历史背景、兴起历程、行业和区域、类型等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描述和分析,指出了包买制兴起的关键因素,分析了包买制的兴起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我国近代手工业中的包买制是在近代市场发育日趋成熟的前提条件下,在技术、分工的间接推动以及商人、商业团体和市场因素的直接推动下,随市场需求变化历经沉浮而又在大多数行业和区域中广泛存在,并以包买制预付生产和包买制工场经营为主要类型的一种重要的生产组织形式。本文还探讨了包买制的现代应用,进行了中外包买制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指出:包买制不仅是一种从近代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过程中的重要的生产组织形式,而且是现代经济的一种常见的、附属的形式。 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阐述的是我国近代手工业中包买制兴起的历史背景。通过经济结构状况、手工业状况以及生产组织形式状况三个方面的具体分析,彰显出我国近代手工业中的包买制是在近代市场发育日趋成熟的前提条件下兴起的。本章还对包买制之所以在清代的丝织业和棉布加工业中个别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这与清代市场发育的不成熟以及与上述两个行业的复杂的社会分工、管理有关。 第二章阐释的是包买制兴起的历程。本章以高阳手织布区包买制的兴起历程为典型案例,详述了高阳手织布区的包买制在1904-1936年间兴起、兴盛和衰落的全过程,不仅指出包买制的兴起与机纱、新式机器的使用、商人资本的兴起等因素的作用分不开,而且认为包买制的兴衰成败与市场需求状况密切相关。此外,高阳手织布区的包买制还出现了几起几落的现象,究其原因,这与清末民初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包买制自身的极大弹性等的综合作用有关。 第三章叙述的是包买制兴盛的行业和区域。通过包买制兴盛的行业和区域的相关史料、资料的大力挖掘和大量描述,本章总结出了包买制兴盛的行业和区域的分布特点和分工情形,即行业和区域分布很广泛、分工的水平高且较普遍。通过对江南手织布区与华北手织布区包买制兴起的行业多寡的比较分析,本章指出二者的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直接推动力量两个因素相关,前者生产力水平高,由市场直接推动;后者生产力水平低,由行政直接推动。本章最后还对包买制在行业和区域广泛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指出这与近代的市场发育日趋成熟、动荡不安的政治经济局势以及包买制的广泛适用性的特点有关。 第四章论述的是包买制的类型及其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本章从包买商对生产的支配程度不同这个角度将近代手工业中的包买制划分为包买制预付生产和包买制工场经营两种类型,并在概念上作了界定。本章还梳理了包买制与商人雇主制、包买制工场经营与混成的工场手工业之间的关系,认为包买制虽然与商人雇主制的称谓不同,但因所分析的角度相同、所包含的内容基本类似,因而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可被视为等同;通过对包买制工场经营和混成的工场手工业从理论、现实和经验研究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二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被视为等同。而将混成的工场手工业纳入包买制属下,则跳出了原来的将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归属于工场手工业的思维束缚,有利于更深一步的相关研究。本章指出,包买制预付生产和包买制工场经营之间既有相互转化又有相互并存的关系。此外,本章还对直接撒机和间接撒机这两种形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指出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中间人制度而不在于是否有中间人,包买商选择二者的深层原因是因为包买商自身追求利润最大化。 第五章论述的是包买制兴起的关键因素和包买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上述各章对包买制的全面详细的解析基础上,本章提炼出了包买制兴起的关键因素,认为在我国近代市场发育日趋成熟的条件下,技术、分工的变化是包买制兴起的间接动力,商人、商业团体和市场因素的推动是包买制兴起的直接动力,市场需求状况则关乎包买制兴衰成败的命脉。通过大量实例推证:技术、分工、商人、商业团体、市场因素以及市场需求与包买制的兴起之间都是相互作用、互相影响关系;技术、分工对包买制的间接推动是一般性的,而商人、商业团体和市场因素的直接推动则有地域和行业性。商人、商业团体的直接推动主要适用于商品经济不太发达地区,而市场因素的直接推动主要适用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和一些因对外贸易的刺激而兴起的行业中。本章主要从包买制对农户、包买商、原料工厂三方当事人、对封建经济结构的瓦解以及对市场网络的形成的影响这三个部分来分析了包买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指出包买制对上述三个部分都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第六章分析的是包买制的现代变形和中外包买制比较。传统观点认为,包买制属于一种历史过渡性质的生产组织形式,并趋于消亡。本章认为,马克思提出“包买制趋于消亡”的观点是有特定的假设条件:即生产组织形式的线性演变和商品市场的总供给一般是小于总需求。而现在这两个假设条件以及产业结构都发生了变化,包买制在现代社会依然广泛存在。通过对包买制现代变形的应用的分析,本章认为:包买制不仅是从近代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过程中的重要的生产组织形式,而且是现代经济中的一种常见的、附属的形式。包买制在广阔的时间上和空间上广泛存在最关键的原因是其具有广泛适应性这个特点。本章还选择了日本和英国的包买制,分别与我国进行比较,从中总结出三国包买制的异同之处。包买制在三个国家都广泛存在,且主要的表现形式基本相同,是三国包买制的共同特点。不同的方面在于,日本、英国的包买制对工业化的作用都比中国大。日本是通过行政的由上而下与市场的由下而上相结合的道路完成了近代工业化,包买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英国在商业资本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变的过程中,包买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差异之处,正是中国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值得借鉴和吸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