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技术产品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成就了跨境电子商务的高速成长,并发展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模式。国际组织一直在尝试建立一套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则,但是受限于各国利益诉求不同,电子商务的定义尚且没有达成共识,更别说建立电子商务的规则。为此,以美国为主的国家开始尝试在多边或双边协定中表明自己电子商务规则的立场。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工作表明,其希望建立电子商务货物和服务的国际规则,但是并未取得成果。美国主导的跨境电子商务是关于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的,而对于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国际规则仍是缺失的。我国作为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大国,应该根据自身利益诉求引领建立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国际规则。本文首先通过对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建立的相关规则进行说明,以了解早期关于电子商务的基础性规则,并对美国主导的跨境电商规则做了介绍。其次,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国内法、自由贸易协定(FTA)以及企业对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规则建立的诉求,研究得出我国的利益诉求在促进小企业发展、高效通关、单一窗口建设、无纸贸易、跨境电商零售税收、国际合作等方面。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和建议。在跨境电商货物贸易规则空白而我国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实践全球领先的情况下,本文认为政府应该继续推行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并勇于在国际平台就跨境电商货物国际规则发声;而企业应该在立法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行业规则影响国际立法;同时加强政府和企业沟通,以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