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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旅游经济构成要素中最具源优势和市场前景的利润增长点。然而,与世界许多旅游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旅游购物吸引力明显滞后,导致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旅游购物消费一直未能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此,提升旅游购物吸引力对于顺应国家最新旅游战略导向及迎合旅游消费需求,进而提高旅游购物比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国内外旅游购物相关研究综述发现,有关旅游购物引力方面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比较欠缺。因此,深入研究旅游购物吸引力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旅游购物吸引力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铺垫的基础上,通过对旅游购物吸引力特征的解析,基于需求及供给相结合的角度从内在动因和外在条件两方面对旅游购物吸引力影响因素进行探讨,研究表明旅游购物需求及旅游商品是影响旅游购物吸引力的内在动因,而客源市场、旅游购物外部环境及媒介系统是促进或阻碍旅游购物吸引力实现的外在条件。在此基础上,从对旅游购物吸引力评价思路的分析入手,首先明确评价目的、步骤以及所需解决的问题;其次建立旅游购物吸引力的评价模式及其指标体系;再次,就评价标准的确立、评价主体的选择、评价数据的处理、评价结果的分析进行深入分析、说明,进而完善整个评价体系,使旅游购物吸引力评价研究更具操作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将旅游吸引力相关评价方法应用于旅游购物研究,探索性地提出“旅游购物吸引力”的概念,并尝试构建旅游购物吸引力评价体系及评价模型。
此外,运用所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对云南鹤庆新华村旅游购物吸引力进行测评,评价结果为旅游商品权重为0.6000,即肯定了旅游商品对于旅游购物吸引力影响的主导地位,其中,旅游商品的质量、价格及美誉度的权重分别为0.0875,0.0812及0.0676,是影响旅游购物吸引力的关键因子。外在条件对旅游购物吸引力的产生起到了正面促进作用,致使云南鹤庆新华村实际旅游购物吸引力为0.1206,基于以上评价结果,提出从增强旅游商品的地方特色,营造体验式旅游购物环境及塑造旅游购物市场品牌形象等方面提升云南鹤庆新华村旅游购物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