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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量刑程序的研究是现代法治国家进行刑事诉讼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主要是因为现代的人类对公平的追求更加渴望,而这样的追求首先反应在人们对法律公平的追求,尤其是在关乎人们最切身利益的刑事法律方面,人们对公平的追求更加迫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关注刑事实体法律的公平与否,而且开始更加关注刑事程序法律的公正与否,世界各国的刑事实务部门和理论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关于量刑程序方面的最优化,近些年来受外国刑事诉讼法治理念的影响,我国的实务与理论部门也开始积极探索有关量刑程序方面的改革,这一方面是因为量刑程序本身确实有着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另一方面我国的量刑程序在实践中的弊端也开始日益凸显。量刑程序的公正与否,不仅关乎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同时也关系着我国的司法公正能否得到真正的实现。量刑程序是一个相对于定罪程序而言的程序,定罪解决的是是与非的“定性”问题,而量刑解决的是多与少的“定量”问题。量刑程序自身存在的价值是定罪程序所不能取代的。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使得在量刑活动中,检察机关与当事人参与量刑程序的程度较低,量刑程序的公开、透明度不足,法官自由裁量权在某种程度上缺少一定公开的监督,量刑程序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在很长时间里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在立法上,没有单独设立一个独立的量刑程序,而是将其完全混合在了定罪程序中,量刑程序的价值几乎没有被体现出来;在司法实践中,和量刑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人对自身量刑的辩护都没有得到较好的关注,使得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这些都促使着我国的量刑程序需要进行一些相关的改革。值得欣喜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量刑程序开始逐渐得到理论与实践部门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其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在《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从这开始量刑程序问题开始正式的进入到人们的视野当中,之后出台了《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并于2009年6月开始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至此正式揭开了我国法院系统量刑程序改革的大幕。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展开研究的,文章首先介绍了量刑程序的基本内涵及其特点,在了解了量刑程序的基本概况之后,引进域外关于量刑程序理论的考察,使我们能够清晰的看到国外在这一方面现有的状况以及取得了怎样的研究成果,以使我们对量刑程序有个完整、清晰的认识,接着文章指出了我国在量刑程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我国的实务与理论部门的相关理论和主张,最终在进行充分分析之后,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提出了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量刑程序,充分保障检察机关与当事人参与量刑程序的程度,增加量刑程序的公开透明性,构建健全、完善的量刑程序并选择恰当、合理的量刑方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量刑程序。同时文章也指出我们对量刑程序也应该有一份合理的期待,应正确看待其价值,不能将其作为根治量刑不公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