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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由于能够缓解财政压力、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实现公私双方风险共担等优势而备受我国政府的青睐。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的选择,处于项目前期阶段,对项目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对于社会资本的选择大多都是借鉴工程承包商选择方法和标准,不能较好地结合PPP项目的特点。 PPP项目复杂、规模较大、预算难以估计,价格不是唯一衡量质量的指标,传统五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主要适用于采购需求核心条件和技术参数明确、预算价格可以事先估算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采购过程中不作更改的项目,这些采购方式不能满足PPP的需要。 自财政部2014年12月31日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来,PPP项目政府采购开始越来越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模式,竞争性磋商这一模式的优势能与PPP项目的特点完美结合,主要体现在PPP项目的公众性需要更为规范和透明的竞争性磋商、PPP项目的未知性需要竞争性磋商程序的灵活变通、PPP项目要求的“物有所值”需要竞争性磋商更为合理的评审办法和 PPP项目的复杂性需要竞争性磋商更为健全的制度保障这四个方面。 为了构建合理的竞争性磋商评价模型,论文首先在总结和归纳文献的基础上,从财务、管理、技术、经验业绩和社会信誉5个维度进行指标分析。结合现行的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表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设计竞争性磋商评价指标体系。 其次,对设计的指标体系的权重进行确定。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但若只用主观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将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若只用客观赋权法却不能反映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的偏好信息。论文尝试改进DEA模型,构建基于磋商专家偏好信息的CSW-DEA模型,将专家偏好信息的主观权重引入DEA模型中客观化,得到公共权重,即竞争性磋商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 最后,求得各响应文件的效率值,进行排序,确定磋商顺序。并结合具体案例演算论证该评价模型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