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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保险业起步于开国初期,为支持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和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分散和承担风险的重要金融中介,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
1979年改革开放后,中国保险业经过恢复,很快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保险在国民经济生活中“保驾护航”的形象逐步树立。特别是2003年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领风气之先,开创了我国国有保险企业成功上市的先河。保险所发挥的作用正日益受到关注.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仍旧偏低,至今还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以2002年为例,从保险深度看,世界平均为8.1%,中国仅约为3%,世界排名为第48位,同期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世界排名第6位;从保险密度看,世界平均为423美元,中国是29美元,世界排名为第71位。
影响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因素包括历史、制度和经济等方面。其中,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也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保险业将逐步开放,原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限制也将取消,这对我国民族保险业必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考虑到这些现状,目前一些阻碍中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税收政策急需改革。我国面临着如何调整保险业税收政策以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该文首先介绍我国保险行业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目前保险业的发展概况,分别对商业保险的人身险和财产险的概念进行了阐释,从中对保险行业的基本概况和发展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然后介绍美国和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在保险业税收政策方面的实践经验,主要是从目前国际上针对保险业采取的所得税、保费税(营业税)等方面进行介绍,本着“拿来主义”观点,探索值得借鉴和参考的税收政策及对策从而找出我国目前保险业税收政策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税收政策之间的差距与不足;再对我国目前现行保险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查研究,主要是从对保险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对保险营销员的税收政策这两方面进行分析,介绍我国保险业在各方面所采取的税收政策,从而提出我国目前我国商业保险行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又对保险业税收负担水平的进行了比较分析,分别对保险业与其它金融行业及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的税负比较、国内外保险行业的税负比较、保险从业人员与其它工薪阶层人员的税负比较这三个方面进一步挖掘问题根源;最后以这些分析为基础,分别对保险业税收政策目标、保险业税制改革应正确处理的诸如财政收入与减轻税收负担的关系、前瞻性与现实性的关系、参照国际惯例与兼顾中国实际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一些针对中外保险企业的税收政策和针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税收政策的改革建议,从保险业改革和完善等方面提出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