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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是现代刑事诉讼之灵魂,完善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是现代各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也是发扬诉讼民主和健全法制的要求。侦查程序作为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阶段,是实现人权保障的关键性阶段。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现代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价值理念,从而对比两大法系不同的侦查模式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影响,最后针对我国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 本文引言首先提出人权的概念,然后对我国侦查程序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重要意义作以简单阐述,从而引入正题。 本文引言之外,主要分成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分析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念。即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安全与自由等不同的刑事诉讼价值观。 第二部分:分析两大法系的两种不同的侦查模式中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不同体现,以及两大法系相互借鉴、逐渐融合的趋势,最后总结出当今两大法系国家在侦查模式设计上的共同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方面的共同之处。为我国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第三部分:主要是分析我国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的现行立法保障及存在问题。笔者将分别从宪法及刑事诉讼法(广义)两个层次进行论述。在宪法保障方面,虽然宪法对人权保障有原则性规定,但有些内容已显现历史局限性和缺乏可操作性。在刑事诉讼法保障方面,首先简单介绍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措施,然后通过分析我国的侦查模式,找出我国在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借鉴国外比较盛行、切实有效的做法,提出我国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的完善措施。宪法方面,建议严格规范限制人身自由的正当程序原则;严禁刑讯逼供原则、无罪推定等原则应上升为宪法内容;制度上确立宪法司法化和违宪审查机制。在刑事诉讼法方面,建立我国犯罪嫌疑人身份确立程序;确立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建立侦查司法审查机制;完善侦查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帮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