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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通过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到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本文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国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背景主要有三点:农民负担沉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税费秩序混乱;“三农”问题影响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必要性的理论原因有三点:原有的农村税费{b度有违税收规范化原则;原有的农村税费秩序的混乱暴露出现行财政分配体制不完善;原有的农村税费制度有违税收的公平性原则。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从2000年试点以来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并正在进行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0年到2003年是农村税费改革由试点至拴国逐步推开的阶段;第二阶段是从2004年开始的农业税的减征和免征阶段。从2005年6月农村税费改革进入第三个阶段,即巩固与完善配套措施的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革”。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小、制度不规范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平等;农村公共产品决策体制不合理;乡镇政府改革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缺乏。
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推行多中心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开辟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融资渠道;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供给体制,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