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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是一种不同于普通股票的其它种类的股票,它既拥有股票的特点,也具有债券的特点,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性质的金融工具。优先股在欧美国家的资本市场上发展的相对成熟,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与应用。随着2010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了《巴塞尔协议III》,国际与国内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不断加强,上市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本金短缺、融资困难等问题,急需优先股和永续债这类金融工具来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充足率。在2013年至2014年间,证监会和银监会陆续推出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指导意见》等关于优先股的文件,标志着优先股正式进入了我国的大门。自此,我国以上市商业银行为主的企业陆续开始发行优先股。论文选择了从2014年至2017年十七家进行优先股融资的上市商业银行作为案例进行研究,首先介绍国内上市商业银行优先股融资的概况,分析了十七家上市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融资条款的异同点。之后论文对上市商业银行优先股融资的效果分析,研究十七家案例上市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融资前后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收益这5个财务指标的变化,并设计实证研究通过观察银行发行优先股融资前后的股价变化判断优先股融资给银行带来的市场效应。经研究后发现优先股融资确实能补充上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一级资本充足率,并降低资产负债率,给上市银行带来正面的市场效应。但是优先股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上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此负面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论文最后得出结论,优先股融资确实能补充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且给银行带来正面的市场效应,进而得出相关建议:(1)上市商业银行应当合理设置股息率;(2)商业银行进行更多的金融创新,引入永续债等更多金融工具;(3)商业银行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应用优先股融资;(4)我国监管机构放宽发行条件,对已发行优先股企业严加监管。希望通过这些建议给上市商业银行及其他企业发行优先股融资提供借鉴,使优先股在我国资本市场能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