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通过对乌鲁木齐市某低收入人群定点二级医疗机构人员情况、业务费用、患者费用、医保费用等方面了解该院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旨在为完善和发展该院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方法:分析乌鲁木齐市某低收入人群定点二级医疗机构2014-2016年数据,应用Excel表格录入数据,采用统计描述等方法进行分析预测,对低收入人群医保费用进行分析,对其社会统筹和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比较分析,分析不同医保的费用情况,对不同医保类型患者医保费用情况检出差异。结果:截至2016年年底,乌鲁木齐市某低收入人群定点二级综合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分布主要集中在注册护士,共110人;其次为执业医师,共69人;其他人员共49人,技师共46人。三年增长率最快的是注册护士,增长率为20.82%;执业医师增长率为13.21%。自费患者住院费用共63424767.1元,诊疗费用用30938910.7元,住院总人次为12568人次。与2014年相比2016年自费患者人均天数有所下降,为8.3天。区医保费用4268257.41元,其中现金自付1639588.29元,均次费用184.89元。相比前两年,住院费用现金自付比例有所下降,均次费用变化不大。2014年至2016年,乌鲁木齐某低收入定点二级综合医院低收入人群住院总人数合计为1729人,住院总费用合计为2919540.59元,其中医院减免费用合计为1670212.91元,民政救助费用为240584.62元,自付费用合计为12072.99元。门诊低收人人群总人数合计为6497人,住院总费用合计为2919540.59元,其中医院减免费用合计61597.72元,民政救助费用为226365.95元,自付费用合计为299574.5元。结论:乌鲁木齐低收入人群定点某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可及性不足,医疗药品目录覆盖不足,公益性不足,人力资源状况有待改善,费用控制力度不足。应完善工资福利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限制医疗设备的过度使用,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规范医疗行为,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健全医院监督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供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