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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制度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的出现。如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设立适当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减少委托代理成本,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 由于所有者和管理者两大契约主体的分化,引起了两类不同的代理成本,分别是管理层对股东的委托代理成本(表现为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占”)及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委托代理问题(表现为对上市公司资源的“掏空”)。 其中,研究两类代理问题的结合点在于大股东和管理层的相互制衡上,并且经验表明,两者在相互制衡的基础上,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合谋。正是由于大股东和管理层不同形式、不同程度上的制衡与合谋,形成了公司两类代理问题的最终结果——公司行为与业绩,即公司价值某种程度上是大股东和管理层相互博弈结果的外在体现。 我国的企业改革使得公司高管的权力不断膨胀并且为高管利用权力影响甚至自定薪酬提供了可能,同时一股独大的背景使得大股东有动机也有能力利用各种手段转移上市公司资源。在这种制度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具有“双高”的特征,一方面,内生于“内部人控制”的管理层代理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不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上市公司都面临着中小股东遭受利益侵占的现象。 本文将两类代理成本放在一个研究框架内分析,以国内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讨论国内上市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是如何相互博弈以及如何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首先,本文对委托代理成本的相关理论和现有研究进行回顾,并对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进行分析,归纳出双重委托代理理论和相关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关于大股东和管理层权力博弈的理论分析框架,形成了相应的假设。 接着,本文以我国2006-2009年沪深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三个实证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权力博弈行为。研究内容包括大股东权力对管理层“侵占”行为的影响、管理层权力对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的影响以及大股东和管理层权力博弈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权力和管理层权力是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在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呈现着此起彼伏的复杂变化,并由此影响和决定上市公司业绩。具体来说,随着股权集中度升高,大股东权力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着先正向、后负向、再不确定的关系,管理层权力对于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着先负向、后正向、再不确定的关系。 对于以上的研究结果,本文认为核心原因就在于两大利益主体不断地通过制衡与合谋进行博弈,从而寻找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博弈策略。针对研究结果,本文在最后部分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关注大股东和管理层权力,重视两类代理成本的统筹兼顾,并做到区别对待、合理分类,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