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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球经济发生了明显的波动,本轮经济危机对我国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现代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如何保障本身就不具备优势的弱势群体是一个重要问题。弱势群体利益补偿在我国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之一。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弱势群体中的城镇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问题。从微观个体角度来看,通过利益补偿可以增加城镇弱势群体的可支配经济收入,进而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从宏观整体角度来看,通过对城镇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可以提高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总的来说,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是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的。
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是分配再分配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结合当今社会经济现实,对我国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进行完善,是对分配再分配理论的一次扩展。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分配,或者是两种分配方式相结合,都无法完全兼顾弱势群体的公平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再分配过程中对弱势群体进行利益补偿。本文以再分配过程中现有的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为基础,提出了一个考虑家庭因素和物价因素的利益补偿理论模型,主要考虑到城镇弱势群体不同个体之间家庭压力的具体差异,以及城镇弱势群体对生活必需品物价波动的敏感程度较高的特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环境与全球经济环境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虽然经济危机不是经常性的,但是经济波动却是常态的。在经济的常态波动中,经常会出现短期内波动范围较大的情况。通过本文提出的利益补偿模型,我国城镇弱势群体可以在经济波动中快速地得到与之相适应的利益补偿调整。这种快速的反应能力对提高城镇弱势群体经济风险抵御能力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的结构框架安排如下:
第一章导论,是对现有研究成果和相关文献的梳理综述。通过对利益补偿理论思想渊源的梳理,寻找早期经济社会理论中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以及补偿思想的雏形。
第二章利益补偿理论分析,首先从初次分配角度阐明了对弱势群体利益补偿的必要性,然后通过理论和数据结合的分析方法,肯定了再分配过程中直接补偿方法的有效性。
第三章现有补偿制度问题及改善措施分析,主要分析了我国现有的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制度中地区间有差异性、地区内无差异性,以及调整周期较长的问题。同时指出目前部分临时补贴措施非制度性、缺乏长期性以及经济联动性不强的问题。
第四章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新探索,首先引入家庭赡养系数,以根据不同的家庭压力对城镇弱势群体进行“差异化”利益补偿。以此为基础再引入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有针对性地调整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水平。引入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后的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模型具有波动区间范围化、利益补偿刚性化以及经济危机速动化的特征。最后通过一系列国家权威数据,对该模型的实行效果做了实证分析。
本文的结论如下:
通过初次分配无法完全解决弱势群体公平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再分配过程中对其进行利益补偿。但是从我国现有的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来看,还存在地区间有差异的问题、地区内无差异的问题,以及调整周期长的问题。因此需要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更为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来对城镇弱势群体进行利益补偿。
在建立新的利益补偿机制时,需要考虑家庭因素以及物价因素。家庭因素通过一些可以精确计量的参数计算家庭赡养系数FMC得到体现。在考虑了家庭因素的基础上,再考虑物价因素。物价因素是通过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NPI体现的,主要考虑生活所必需的食品类商品物价波动,并以月为观察周期。当其波动达到一定的范围,就通过调整模型对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水平进行调整。
引入家庭因素和物价因素后,新的城镇弱势群体利益补偿机制具有经济波动范围区间化、利益补偿刚性化以及经济危机速动化的特征。这些特征可以有效地增加城镇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水平,更好地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