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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两岸经济合作走向制度化己成为大势所趋,但同时也面临政治因素、历史因素、文化因素等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萧万长先生提出的“两岸共同市场”(本文称为台湾版共同市场,下同)由于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使用的名称一致而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制度框架之一,甚至有可能成为当前热烈进行的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前进方向。
然而,萧万长先生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建立在两岸间经济规模、资源禀赋各方面巨大差异,担心对台湾经济造成冲击的基础上,提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必须在WTO相关规则上做出一定调整,限制大陆优势产品进入台湾市场,限制劳动力要素进入到台湾劳动力市场,台湾不对大陆开放部分市场等一系列单方的、不对等的优惠措施。这就是台湾版共同市场的核心精神,而且在现阶段的经济合作制度谈判也在体现着这一精神。
事实上,台湾版共同市场并不符合WTO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规定,这与萧万长先生主张两岸经济合作建立在WTO基础上是相悖的。从国际区域合作的实践看,确实存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做出部分让步的先例,但这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并不是经济规模和资源禀赋的差异,而且,让步只是给予相对不发达成员一定的宽限期,并不是长期的。最重要的,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指出台湾版共同市场要求在两岸经济合作中大陆单方提供最大优惠、而台湾由于经济规模等各种因素只提供较少的优惠会减少贸易创造效应的产生,增加贸易转移效应的产生,导致净福利的损失。所以,在讨论两岸经济合作时,应该从长远的角度鼓励两岸平等开放,对等给予优惠,通过竞争实现合作,促进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一个视角,并由此丰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