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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老有所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传统农村养老方式不可避免地陷人了困境,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削弱。土地保障功能备受冲击、家庭结构模式变迁、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农民消费方式改变等因素使老年人的供养缺乏稳定性且隐藏着风险,农村养老问题在农村的形势正变得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养老保险。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本着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把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农保”制度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已经构成基本的制度框架,但并不表示其制度设计就此完成,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新农保”常会遇到很多的阻力和考验,尤其是其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具体存在哪些问题并对其可采取的应对之策进行具体的探究就非常重要,这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基于此,本文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为具体的研究实例,在本区“新农保”制度起步、覆盖的基础上,如何让“新农保”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同时探讨政府在“新农保”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结合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新农保”的具体发展情况和政府责任的实际,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客观分析,从而为有效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根据丰润区地方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应该承担的各项重要责任,提出丰润区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并对这些问题从观念层面、法规建设及监管机制方面给出促进丰润区地方政府履行责任的对策建议。本文通过对唐山市丰润区“新农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中政府责任的研究,尤其是利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的方法,切实的了解到了在唐山市丰润区,“新农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由于丰润区政府行政层次不高,在统筹“新农保”实行方面政府责任明显缺失,不利于该区“新农保”政策的可持续发展的结论。